中新社北京1月8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銀監會8日表示,中國銀監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近日已聯合發佈《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優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檢察院、警方、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機制,維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保障刑事偵查工作順利開展。
  該負責人進一步指出,近年來,隨著中國國內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新業務快速發展,銀行劃轉資金效率明顯提升,在給民眾帶來便利的同時,客觀上也對刑事偵查機關查控涉案資金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以偵查機關到涉案賬戶開戶網點現場辦理為基礎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工作機制已不適應刑事偵查工作需要,有必要予以優化、升級。
  根據該規定,刑事偵查機關辦案可利用跨地區協作查詢、大規模集中查詢、銀行內部協作查詢等新方式,提升涉案資金查控效率。
  規定亦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的信息僅限於涉案財產信息,不得違反法定程序和超範圍查詢、凍結財產和賬戶。
  規定實施後,凍結涉案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有特殊原因需延長的,須按規定辦理續凍手續。每次續凍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續凍沒有次數限制。(完)  (原標題:中國發佈新規優化涉案資金凍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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