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何清潔報道)在某飯店慶祝自己25歲生日的李女屍因在上廁所時地面較滑意外摔傷,飯店拒不賠償,李女士遂將該飯店訴至法院。11月20日,經新疆溫宿縣人民法院法官調解,該飯店給予李女士2500元賠償,雙方握手言和。
  李女士訴稱,自己是某飯店的老客戶,2013年8月的一個晚上,李女士和朋友在該飯店慶生,期間李女士上廁所因地板上有積水,李女士不慎滑到,重重摔倒在地上,導致身體多處軟組織受傷,腰部、受損嚴重。李女士認為,由於該飯店工作人員衛生打掃不及時、不到位,導致地面濕滑,未盡到合理的安全義務,故而應當對李女士摔傷負全部責任。
  被告該飯店則堅稱李女士摔傷系自己不註意所致,拒不賠償。
  溫宿縣法院審理後認為,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庭審後該院法官為雙方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告該飯店賠償李女士各項損失共計2500元,李女士表示接受,雙方握手言和。  (原標題:新疆溫宿縣:就餐如廁摔傷 起訴飯店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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