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海(廣東)4月17日電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譚煒傑 胡冬梅 今天上午9時10分,3件刑事案件在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人民法院開審。這是自今年3月21日該院正式對外履職收案以來的首次開庭。
  專職法官謝偉東敲響第一槌,上午共審理3件刑事案件。橫琴新區人民檢察院主任檢察官出庭公訴。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開庭程序之後,3件案件均當庭宣判。
  記者瞭解到,3名被告人均因從珠海市乘船偷越邊境前往澳門而被公訴機關起訴,被法院認定犯偷越邊境罪。被告人劉某、趙某均被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另一名被告人吳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3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據瞭解,本次開庭審理案件的刑事判決書將由專職法官謝偉東直接簽發,而根據傳統的做法,判決尤其是判處緩刑的刑事判決,需由庭長審批或需層報主管院長審批。
  橫琴新區法院首次庭審,標志著此前為遵循“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審判權運行規律而設計的不設審判庭,取消庭長、院長案件審批制等改革構想落到實處,體現了對司法公正和效率的雙重價值追求,並將在司法實踐中不斷得到檢驗。
  (原標題:橫琴新區法院首次開庭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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